官宣!遛狗不栓绳视为无主犬 鼓励市民举报违规养犬行为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文明养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城区养犬人饲养犬只一律实行圈养、栓养,不得放养、散养,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二、携犬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遛犬时,犬只必须系犬绳(链);
(二)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三)有效制止犬只追咬、持续吠叫等攻击他人的行为;
(四)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为犬只佩戴嘴套等预防犬只吠叫、伤人的措施;
(五)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禁止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和同乘人员的同意。
三、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
(一)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区域;
(二)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会展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四)候机室、候车厅及其他明文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
四、犬只出户未束犬绳(链)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杀。
五、鼓励市民向公安110、城管12319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文明养犬管理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这个好!{:face_075:}{:face_075:} 强烈支持 强烈支持,终于有法可依了 坚决支持,
注意!遛狗必须牵狗绳啦!安庆发布城区文明养犬管理通告
2020-08-11 10:47:44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文明养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城区养犬人饲养犬只一律实行圈养、栓养,不得放养、散养,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二、携犬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遛犬时,犬只必须系犬绳(链); (二)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三)有效制止犬只追咬、持续吠叫等攻击他人的行为; (四)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为犬只佩戴嘴套等预防犬只吠叫、伤人的措施; (五)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禁止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和同乘人员的同意。 三、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 (一)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区域; (二)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会展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四)候机室、候车厅及其他明文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 四、犬只出户未束犬绳(链)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杀。 五、鼓励市民向公安110、城管12319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文明养犬管理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face_068:}{:face_068:}{:face_075:} 支持!希望切实落实下去! 支持支持支持! 早该这样了
估计每天都举报不完
狗粑粑狗妈妈太多了 看到有人带狗进饭店,不系绳,还上桌吃饭,是报警呢?还是让饭店老板赶他出去? 看到有人带狗进饭店,不系绳,还上桌吃饭,是报警呢?还是让饭店老板赶他出去? 好,要文明养犬。 养狗居然不进行登记管理 应当规定大型犬不得饲养 养狗除了遵循上述规定,还要征收养狗人的狗头税,用于扶持城市低保人群。还有必须加强执法力度,政府的法规不是下文而已,例如2016年的政府文件不容许四轮封闭式载人电动车在市区横行,现在呢?政府的公信力必须维护。 有这个比没有好。希望有较真的人行动起来。 四、犬只出户未束犬绳(链)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杀。 可以捕杀了!以后没有束绳子的一律视为狂犬捕杀! 政府应该成立一个联防收容流浪狗的队伍。 不是出通告,关键是落实。
出通告容易,落实难,天朝惯例! 本帖最后由 东京冷 于 2020-8-11 15:26 编辑
这个支持。 这个通知以前就看过,关键还得看执行力! 即时清除犬只粪便,这条很多人做不到,他们带狗出来就是排便的,拉的到处都是。 看看结果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