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网小安 发表于 2020-8-11 11:10:39

官宣!遛狗不栓绳视为无主犬 鼓励市民举报违规养犬行为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文明养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城区养犬人饲养犬只一律实行圈养、栓养,不得放养、散养,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二、携犬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遛犬时,犬只必须系犬绳(链);

(二)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三)有效制止犬只追咬、持续吠叫等攻击他人的行为;

(四)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为犬只佩戴嘴套等预防犬只吠叫、伤人的措施;

(五)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禁止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和同乘人员的同意。


三、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

(一)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区域;

(二)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会展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四)候机室、候车厅及其他明文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


四、犬只出户未束犬绳(链)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杀。


五、鼓励市民向公安110、城管12319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文明养犬管理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雨笠蓑衣 发表于 2020-8-11 11:15:04

这个好!{:face_075:}{:face_075:}

老家在宜城 发表于 2020-8-11 11:15:09

强烈支持

验证消息 发表于 2020-8-11 11:33:56

强烈支持,终于有法可依了

1765598515 发表于 2020-8-11 11:46:59

坚决支持,

快乐小贝 发表于 2020-8-11 11:57:16

注意!遛狗必须牵狗绳啦!安庆发布城区文明养犬管理通告


2020-08-11 10:47:44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文明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文明养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城区养犬人饲养犬只一律实行圈养、栓养,不得放养、散养,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二、携犬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遛犬时,犬只必须系犬绳(链);  (二)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三)有效制止犬只追咬、持续吠叫等攻击他人的行为;  (四)在楼道、电梯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为犬只佩戴嘴套等预防犬只吠叫、伤人的措施;  (五)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禁止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和同乘人员的同意。  三、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  (一)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区域;  (二)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会展中心、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四)候机室、候车厅及其他明文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  四、犬只出户未束犬绳(链)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杀。  五、鼓励市民向公安110、城管12319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养犬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文明养犬管理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青春无暇 发表于 2020-8-11 12: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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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我心001 发表于 2020-8-11 12:27:33

支持!希望切实落实下去!

fang9 发表于 2020-8-11 12:35:53

支持支持支持!

710125 发表于 2020-8-11 12:40:14

早该这样了

小瓶盖 发表于 2020-8-11 12:40:50


估计每天都举报不完

狗粑粑狗妈妈太多了

西门雨 发表于 2020-8-11 12:42:05

看到有人带狗进饭店,不系绳,还上桌吃饭,是报警呢?还是让饭店老板赶他出去?

西门雨 发表于 2020-8-11 12:42:51

看到有人带狗进饭店,不系绳,还上桌吃饭,是报警呢?还是让饭店老板赶他出去?

振峰 发表于 2020-8-11 12:43:51

好,要文明养犬。

jwyk 发表于 2020-8-11 12:43:55

养狗居然不进行登记管理

人来人往 发表于 2020-8-11 13:12:19

应当规定大型犬不得饲养

龙眠河边 发表于 2020-8-11 13:41:02

养狗除了遵循上述规定,还要征收养狗人的狗头税,用于扶持城市低保人群。还有必须加强执法力度,政府的法规不是下文而已,例如2016年的政府文件不容许四轮封闭式载人电动车在市区横行,现在呢?政府的公信力必须维护。

伊成 发表于 2020-8-11 14:26:00

有这个比没有好。希望有较真的人行动起来。

某LOVE 发表于 2020-8-11 14:37:00

四、犬只出户未束犬绳(链)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一律收容,狂犬一律捕杀。         可以捕杀了!以后没有束绳子的一律视为狂犬捕杀!

青春无暇 发表于 2020-8-11 14:39:00

政府应该成立一个联防收容流浪狗的队伍。

aq_wp 发表于 2020-8-11 15:24:22

不是出通告,关键是落实。
出通告容易,落实难,天朝惯例!

东京冷 发表于 2020-8-11 15:25:36

本帖最后由 东京冷 于 2020-8-11 15:26 编辑

这个支持。

wsx603 发表于 2020-8-11 15:27:35

这个通知以前就看过,关键还得看执行力!

陈圣文 发表于 2020-8-11 15:45:31

即时清除犬只粪便,这条很多人做不到,他们带狗出来就是排便的,拉的到处都是。

灵书妙探 发表于 2020-8-11 15:52:29

看看结果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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