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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早知道] 安庆新增一处低密度住宅用地,位置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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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09: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庆市YJ06单元1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规划范围东至港华路,西至红旗千和花园小区,南至支路一,北至新世纪花园小区。总规划面积约为1.99公顷。其中规划地块面积约为1.66公顷,周边城市道路面积约为0.33公顷。
为满足地块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安庆市YJ06单元12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640.jpg

640 (1).jpg

指标控制

(一)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2米且满足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二)建筑退让
1. 新建建(构)筑物后退港华路道路红线距离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24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5米,H>24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
2. 新建建(构)筑物后退支路一道路红线距离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H≤60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0米,H>60米,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
3. 围墙及附属物退让港华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米,退让支路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
4. 围墙及附属物退让道路的区域内应作为景观绿化带,不得做停车,并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进行景观设计;围墙建设形式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的要求。
5. 新建建(构)筑物退让现状建筑要满足《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

(三)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界线、日照等须遵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执行,同时须满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规定要求。

(四)停车位配建
1.住宅建筑机动车按照≥1.0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按照≥1.5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
2. 住宅建筑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五)配套设施
1.物业管理、快递接收、公共安全等居住基本配套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要求执行。
2.配套设施规划布局、建筑设计要求便民、适用,统筹考虑服务半径。

(六)禁开口路段
沿港华路、规划支路开辟机动车道出入口时,出入口道路边线至港华路和规划支路道路红线交叉点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

(七)开发控制引导
1.建筑高度、风格、形式、体量、色彩等要求与周边建筑协调一致。
2.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3.地块规划建设应处理好与周边现有建筑的日照、间距、通风等要求。

来源: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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