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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早知道] 安庆对特困企业阶段性实施缓降社保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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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0 10: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前期基础上,安庆阶段性实施缓降社保费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政策包括允许特困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可申请缓缴单位应缴纳部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4月已缴费的企业可顺延1个月享受政策,也可退回。以单位方式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享受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已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2022年底前缴纳;缴纳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后,不影响职工待遇。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今年1至3月份,全市减征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4586万元、1861万元。截至5月16日,我市为29家特困企业办理了缓缴社会保险费手续。(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吴祚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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