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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 怀宁一足浴店3人涉嫌容留卖淫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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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10: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怀宁检察消息 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已另案处理)在怀宁县经营足浴店,开业前,张某甲联系犯罪嫌疑人陈某,让其为店里提供技师,既要做正规服务,也要提供卖淫服务,二人商议技师与店里五五分成,陈某从店内总分成抽取四成。

陈某先后介绍了两名技师到足浴店工作,并安排犯罪嫌疑人张某乙到店里帮其管理,后陈某也到店共同参与技师管理。张某甲则安排犯罪嫌疑人沈某在店内负责收银机日常开销、员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足浴店经营期间,技师除在店里包间内向客户提供卖淫服务外,还通过足浴店租赁的宾馆房间向客户卖淫,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容留卖淫罪,已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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