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E网

搜索
查看: 15680|回复: 5

[街头巷尾] 赔偿2000元!安庆一家狗咬人,法院调解...

[复制链接]

0

收听

0

听众

1万

帖子

资深E粉

注册时间
2015-10-15
精华
580
发表于 2022-9-15 17: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农村,狗是看家护院的一把好手,但咬伤他人也时有发生。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平息了纷争,化解了双方矛盾。
原告张某平与被告张某民为同村村民。8月22日,原告驾驶电动车经过被告住宅门前时,被告家饲养的狗从院子里跑了出来,将骑车路过的原告左脚咬伤。事发后,原告住院治疗。因双方对责任划分及赔偿数额问题争议较大,经有关部门协调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费等损失。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员认为这起案件是发生在邻里之间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案情不复杂,案涉标的亦不大,除要做好法律适用与解释工作外,更需要注意的是邻里矛盾的化解,故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与当事人沟通,被告对原告起诉事实不持异议,只是对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存有疑虑,承办人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对被告释法析理,并向其宣传市政府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精神,让被告明白作为动物饲养人的管理责任与义务,同时积极争取原告的谅解,最终双方以2000元的赔偿数额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侵权责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除了看家犬,养宠物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动物致人损害的事件屡见不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致人损伤,对损害结果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行为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故在此提醒广大动物饲养人,在享受动物陪伴的同时,还要负担起相应的责任,文明饲养,加强对动物的看护和管理,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

hulihutuyouhulihul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1

听众

3685

帖子

E粉明星

注册时间
2008-2-3
精华
0
发表于 2022-9-15 23: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不是用来看家护院的吗?现在都变成拦路咬人的土匪了.我是搞不懂为什么路人只是从门前路经过,都被狗恐吓和咬,难不成门前的路也是狗主人家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1

听众

1189

帖子

E粉明星

注册时间
2008-7-1
精华
1
发表于 2022-9-16 12: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少人第一眼看成是: 一家人咬狗的

请举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0

听众

48

帖子

E粉新星

注册时间
2009-3-18
精华
0
发表于 2022-9-16 14:4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千元赔偿太少了,原告很吃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0

听众

194

帖子

E粉新星

注册时间
2017-6-16
精华
1
发表于 2022-9-16 15: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狗不咬人听话得很,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0

听众

46

帖子

E粉新人

注册时间
2019-7-20
精华
0
发表于 2022-9-17 10:5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狗这个真的不能让养,狗吓人,狗咬人、狗随地大便,并且狗还是一些流行病传播者。还是以前好,以前城市不准养狗,经常有打狗队打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合作|人才招聘|手机APP|Archiver|

GMT+8, 2025-9-15 06: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安庆E网生活网站 © 2001-2013 Comsenz Inc. ( 皖ICP备05012696号 )

安庆瑞易文化 地址:华茂1958-C7栋 联系电话:0556-5306667 联系邮箱:17779721@qq.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和邮箱:0556-5306667 17779721@qq.com

皖公网安备 340800020001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