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E网

搜索
查看: 18617|回复: 3

[街头巷尾] 消防栓变“喷泉”

[复制链接]

0

收听

0

听众

1万

帖子

资深E粉

注册时间
2015-10-15
精华
580
发表于 2022-2-16 09: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15027007392631_new.jpg

  2月13日,黄土坑东路一消防栓因交通事故损坏,喷出七八米高的水柱。记者现场了解到,一辆电动自行车逆行导致对向的一辆三轮车紧急避让,从而不慎撞到了消防栓,约十几分钟后,供水集团工人紧急赶到将喷水的消防栓关闭。(全媒体记者 徐火炬 摄)
hulihutuyouhulihulu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1

听众

8545

帖子

E粉明星

注册时间
2017-7-8
精华
8
发表于 2022-2-16 11:5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宜城路也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1

听众

3685

帖子

E粉明星

注册时间
2008-2-3
精华
0
发表于 2022-2-16 22: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个问题,因紧急避让违规交通行为,造成了损失,造成损失的人,应该要陪偿吧,那么做为违规者,直接跑路了,虽然违规者并没有直接造成任何损失,法律上如何判定的???另外,电视上曾看到过一些警方或法律专家说法,有些是应急者应急手段错误造成的,所以违规者实际并无责任或极少责任.    个人一直很好奇,这种意外事件,法律上究竟是如何判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收听

1

听众

4940

帖子

E粉明星

注册时间
2011-3-9
精华
0
发表于 2022-2-17 10: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重罚。。。。可恶。。。尤其是三轮车,平日里在路我行我素,横冲直撞,发浑,哪个敢跟它理论?一犯事,就装穷,是弱势群体,,,,处置起来总是网开一面。法律法规一律平等,法不由情才对。往往越是社会所谓底层,越是视法规与他人利益为儿戏,只顾自己,争、抢、不占便宜就算吃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合作|人才招聘|手机APP|Archiver|

GMT+8, 2025-9-15 22: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安庆E网生活网站 © 2001-2013 Comsenz Inc. ( 皖ICP备05012696号 )

安庆瑞易文化 地址:华茂1958-C7栋 联系电话:0556-5306667 联系邮箱:17779721@qq.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和邮箱:0556-5306667 17779721@qq.com

皖公网安备 340800020001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