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影
发表于 2009-6-14 22:37:41
fmhust
发表于 2009-6-14 23:25:30
把楼梯封了,不让他上楼不就可以了/em46/
max-hh
发表于 2009-6-14 23:28:14
对楼上的无语
草图图
发表于 2009-6-14 23:35:52
ybl
发表于 2009-6-14 23:43:43
找物业部门呀。
钢铁
发表于 2009-6-15 00:26:20
这种事只能协商解决了。按规定,楼顶不属于任何一家独有,而是属于公摊。但也确实存在装了太阳能,导致楼顶漏水的情况。双方都有理,不好办啊。不过一般来说,当事双方商量后能都解决好的,真要碰到拗人。那就麻烦点了。
ccgwxj
发表于 2009-6-15 08:32:18
楼顶不属于任何一家独有,属于公摊。你只管装好了!当然你也得注意不要把人家房子搞漏了。
妙可
发表于 2009-6-15 09:38:56
恒亮装饰
发表于 2009-6-15 11:22:00
楼上说得对 打天天直播。 这种公务员素质也太差了。
江上风清
发表于 2009-6-15 14:25:08
爱呆十字绣
发表于 2009-6-15 14:52:53
江上风清
发表于 2009-6-15 14:57:13
江上风清
发表于 2009-6-15 15:00:31
卡喏亚衣柜
发表于 2009-6-15 17:03:23
困惑的买房人
发表于 2009-6-16 20:46:22
8801
发表于 2009-6-16 21:08:17
江湖刀客
发表于 2009-6-16 21:29:55
本帖最后由 江湖刀客 于 2009-6-16 21:31 编辑
和是不是公务员没有关系的,楼顶好象不是公摊面积,公摊,公用,共有等的概念,在物权中有严格的界定,在民法中也是以主要利害关系为依据事实来判定,楼顶没有公共的通道可以上下,从客观上楼下的安装太阳能必然要打扰顶层住户,而且太阳能也不是必然的设备,楼面的主要功能是顶层用户的附件,在设计上也没有承重的主观要求,而且顶层的防水隔热没有听说过有楼下的用户分摊的事。顶层的楼面界定为公用是从产权出发的,便于管理,而事实上管理大多是从利害关系出发由顶层的用户来行使,从客观上说顶层用户不同意那就是不行。只一句话,顶层住房是他的私有财产,而在法律上合法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楼下的走哪条路上呢??!!
江湖刀客
发表于 2009-6-16 21:36:12
公摊公用共用的地方,在小区和楼房中用很多的地方,比如小区的公共设施,共有的墙体啊!楼下的承重墙都是的,那楼下的装修在上面打孔也是不行了!!!但管理还是以室内的所有人为主,小区的公共设施有物业和街道等。不过中国的管理还是不到位。真的要严格了那什么事都好办了。
江上风清
发表于 2009-6-17 10:15:15
海明月
发表于 2009-6-17 12:00:42
好好商量吧,顶楼有顶楼的苦衷。我那装太阳能的把顶上瓦片踩碎不少,找物业物业管不了,找邻居邻居也觉得冤枉。可真正漏水了到底谁来负责呢?
多乐士漆油
发表于 2009-6-17 20:40:00
zzz3715
发表于 2009-6-18 10:41:10
楼顶归全体业主所有!。。。。。。。。。。。
欧神诺
发表于 2009-6-18 18:41:37
林℃
发表于 2009-6-20 19:55:15
小^^潘
发表于 2009-6-22 08: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