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月 发表于 2009-9-13 22:43:54

从LZ的这些图里可以看出施工单位似乎非常想从规范的角度来进行施工,在管线的布放、弯管处理还是不错的。
但还是有不少常识性的问题没有做好,那根蓝色管应该是穿弱电线缆的吧。怎么能与强电管线如此的“亲密接触”呢!!!/em71/
还有居然水管也埋在其中!!!

思凡 发表于 2009-9-13 22:50:46

思凡 发表于 2009-9-13 22:55:04

思凡 发表于 2009-9-13 22:56:22

小狂毛 发表于 2009-9-14 10:12:45

海明月 发表于 2009-9-14 11:50:00

问题不少哦,水电不能同槽哦,还有的等海大师来说吧,不能抢他生意。
小狂毛 发表于 2009-9-14 10:12 http://www.aqlif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小狂毛你也别保守啊,千万别把这看成是“生意”噢/em48/

海明月 发表于 2009-9-14 12:26:16

强弱电不是分别穿管子了么,这也要单开槽分开呀?对水电我可是一窍不通,我家水电还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请海先生细说,谢谢了!
思凡 发表于 2009-9-13 22:55 http://www.aqlife.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电线穿PVC管主要是为了对线缆的保护,但对于强电对弱电的干扰是起不到保护作用的(除非你用钢管),所以在电施工中一般要求强电和弱电管线平行间距离要保持500MM。
水管与电管的分离同样是出于安全保护考虑。

思凡 发表于 2009-9-14 18:31:13

海明月 发表于 2009-9-14 21:53:55


这可怎么办呀,当时不懂都验收过了,槽子也胡起来有个把星期了,再凿开,水电不是要全废了么。这费用又怎么跟装修公司算呀?
思凡 发表于 2009-9-14 18:31 http://www.aqlife.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状况那也只有碰运气了,LZ就祈祷使用中不会遇到干扰的烦恼吧!!!/em60/

思凡 发表于 2009-9-14 22:07:23

思凡 发表于 2009-9-14 22:29:40

易随飞 发表于 2009-9-17 13:02:06

水管和穿线管走到一起去是违反水电施工规范的,建议楼主让装饰公司返工

君临天下1 发表于 2009-9-17 14:30:43

wulg 发表于 2009-9-17 14:31:06

强弱电及水管走向,装潢公司和施工单位,应该很清楚,错不在你,他们该负全责。

思凡 发表于 2009-9-19 09:50:00

思凡 发表于 2009-9-19 09:51:29

思凡 发表于 2009-9-19 09:59:19

思凡 发表于 2009-9-19 10:15:57

思凡 发表于 2009-9-19 10:34:59

海明月 发表于 2009-9-19 21:28:51

水管试压时应注意些什么,什么结果才算试压成功呢,请大家给个指导,谢谢!
思凡 发表于 2009-9-19 10:15 http://www.aqlife.com/images/common/back.gif
家装水路改造验收是参照建筑给水验收标准演化而来的,目前装饰行业内没有对家装水路验收进行具体明文规定,一般普通住宅通行的验收方法是:
1 试压前应关闭水表后闸阀,避免打压时损伤水表。
2 将试压管道末端封堵缓慢注水,同时将管道内气体排出。充满水后进行密封检查。
3 加压宜采用手动泵或电动泵缓慢升压,升压时间不得小于10分钟。
4 升至规定试验压力(一般水路0.8MPa)后,停止加压,稳压半小时,观察接头部位是否有渗水现象。
5 稳压后,补充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值,15分钟内的压力降不超过0.05MPa为合格。
6 试压结束,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签字确认 。
另附一份权威资料《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打压测试方法,与家装日常测试方法关键在时间与测试值有一定变化,结果是一致的。

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思凡 发表于 2009-9-19 22:30:16

思凡 发表于 2009-10-4 19:13:40

思凡 发表于 2009-10-4 19:16:19

思凡 发表于 2009-10-4 19:19:24

天山雪莲 发表于 2009-10-4 19:25:36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变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