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之声 发表于 2024-9-12 22:05:09

住建部:要确保公园姓“公”,禁止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_2466585.htm    公园绿地是城市绿地系统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禁止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



灵书妙探 发表于 2024-9-13 09:38:31

只要有上面的批文就可以占用了

jiangan323 发表于 2024-9-13 09:48:37

最好把北坑填起来做绿化

oicqhubin 发表于 2024-9-13 10:44:21

垃圾站都能建在居民楼中间,你这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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