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晖 发表于 2024-7-29 23:37:23

合肥电动车载人规定!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
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 制动距离增大: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会增加车辆负荷使车辆惯性增大,且会改变车辆重心、延长车辆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刹住车辆。
▲ 车辆的操纵性变差: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时,会增加骑行操控难度,甚至出现前轮翘起、转弯困难等险情,增加了安全隐患。
▲ 加重事故的损害后果:严重威胁骑乘人员及周围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将加重事故伤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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