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面小飞猪 发表于 2024-7-29 14:50:41

合伙办厂却被合伙人卖掉?市公安局回复来了

市民吴女士来电反映:其哥哥在2006年贷款与人合伙办理砖厂,后被一合伙人卖掉,希望公安机关帮助其挽回损失,上次在热线反应后一直没有收到公安机关回复。

对此问题,市公安局回复:下线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与反映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其诉求,但就其反映章某变卖该砖厂的问题,检察院、法院认为属于合伙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侵占犯罪。就相关经济纠纷问题,建议反映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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