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最新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公布...
近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拟征收十里铺乡五里村、茅岭村集体所有土地0.7156 公顷(10.7340亩)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中,地块一:东至茅清路,南至区间路,西至木荷北路路,北至勇进路;地块二:东至集贤北路,南至勇进路,西至茅清路,北至皇冠路;地块三:东至集贤北路,南至勇进路,西至茅清路北至皇冠路:地块四:东至集贤北路,南至勇进路,西至茅清路,北至皇冠路。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 0.7156 公顷(10.7340 亩),其中:农用地 0.5324公顷(7.9860亩),含耕地 0.0018 公顷(0.027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 0.1832 公顷(2.748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具体现状如下:
1.地块一规划主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拟征收十里铺乡茅岭村、五里村集体所有土地 0.5739公顷(8.6085亩)。其中:农用地0.5314公顷(7.9710亩),不涉及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425公顷(0.6375亩);不涉及未利用地。
2.地块二规划主用途为工矿用地,拟征收十里铺乡镇五里村集体所有土地 0.1133 公顷(1.6995 亩)。其中:不涉及农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1133 公顷(1.6995 亩);不涉及未利用地。
3.地块三规划主用途为工矿用地,拟征收十里铺乡五里村集体所有土地 0.0271公顷(0.4065 亩)。其中:农用地 0.0018 公顷(0.027亩),其中耕地0.0018公顷(0.027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253公顷(0.3795亩):不涉及未利用地。
4.地块四规划主用途为工矿用地,拟征收十里铺乡五里村集体所有十地00022公顷(0.033 亩)。其中。农用地 0.0001公顷(0.0015亩),不涉及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021公顷(0.0315 亩):不涉及未利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确定征收十里铺乡五里村、茅岭村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 65348 元/亩:其中:征收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已委托评估机构采用宗地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经评估后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65348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号)执行。市区水田(水浇地)青苗补偿费按 1360 元/亩执行;林地青苗补偿费按 1280 元/亩执行,其他附着物按实际依据文件标准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共涉及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方式进行安置。
来源: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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