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面小飞猪 发表于 2024-6-24 15:15:35

低保户公租房享受的物业费减半为何迟迟没收到?

朱先生是大观区低保户,住在阳光三期,咨询公租房物业费减半问题。

对此问题,市住建局回复:反映人户2017年10月入住阳光澜庭公租房,2023年7月递交低保证复印件到物业公司,低保家庭物业费减半补贴时间段:2017年10月至2022年12月合计697.55元,已拨付至阳光澜庭小区天意物业公司,现已督促物业公司与反映人对接,在住建局补贴到位后,要及时支付补贴资金或缴纳后续物业费,不能存放在物业公司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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