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整治!骑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
为全面净化道路通行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非标两轮电动车、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安庆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
严查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临时通行标识上路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骑行机动车道、逆行、一车同乘3人及以上、假牌套牌等。三四轮车驶入禁行区域、超长超宽装载等。
(加装雨篷)
(加装雨篷)
(超高装载)
(超长装载)
(违法载人)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车辆无号牌)
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禁限行区域【每日7:15至8:30和17:15至18:30,市区集贤南路(菱湖南路至黄土坑西路)、菱湖南路(集贤南路至湖心中路)、湖心中路(菱湖南路至菱湖北路)、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至龙眠山路)】
(违反禁限行规定)
(未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交通 规范出行
对骑车无牌、闯禁行、逆行、闯红灯
等交通违法
感觉城区交通,主要靠那些大爷大妈级别的协管员 交通秩序的有人看守的路口就比无人看守的路口好。老百姓机动善变的精神比守法精神强 ,投机心理、侥幸心理和个人灵活机动的习惯,在红灯面前总感觉先人一步很有光彩,或者在红灯面前不能控制自己,已经形成了习惯性的闯红灯意识,特别是在无人看守的路口,面对红灯的时候,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看车不看灯,觉得路上没有车停下来等红灯是傻不拉几的表现,无车就匆匆通过。根本原因还是遵守法律的意识 ,法律的执行靠的是处罚,如果人人都能自觉,世上就不需要法律了。 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毫无成本,应该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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