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4名党员干部被通报!
太湖县通报四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1.太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余明醉驾案。2022年4月15日23时01分许,余明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2月12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对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1月,余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2.太湖县晋熙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陈浩醉驾案。2022年7月2日1时14分许,陈浩驾驶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12月19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浩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1月,陈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3.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股原四级主任科员曹勇醉驾案。2022年7月10日1时48分,曹勇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3年7月,曹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太湖县党外人士服务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周伟醉驾案。2021年11月20日,周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22年11月,周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区别对待 你的级别决定你的待遇。。。。。。 看不懂,都是醉驾,处理结果差别这么大?
难道这个公告隐含的意思是权大责任小? 有点蒙圈,从头再看一片。 都是醉驾为啥处理结果不一样? 执法的弹性这么大啊 职务越高,应该惩戒越大 太湖县呀,太湖县,怎么也搞双标? 都是醉酒驾驶,怎么处罚不一样,谁来解释下,不一样的依据是什么
官官相护,呵呵 网友们看的都很明白啊 可能有些造成后伤亡情况, 也有可能有些只是醉酒驾驶被查了, 没有伤亡后果这个公告写的不太好, 既然公告应该写清楚,以免误解 本帖最后由 拾海人 于 2023-8-23 10:30 编辑
依据我的理解,“检察院不予起诉”也就是没有到法院判处实际刑期(检察院不起诉应该有一个醉驾后酒精含量的标准线),党纪政纪处分多为“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和降低行政级别。一旦法院判处“拘役”的实际刑期,公职人员基本上都双开了。醉驾,在公安交警那儿,都要吊销驾驶证并罚款 拾海人 发表于 2023-8-23 10:17
依据我的理解,“检察院不予起诉”也就是没有到法院判处实际刑期(检察院不起诉应该有一个醉驾后酒精含量的 ...
一般只区分醉酒驾驶和饮酒驾驶,从通告上看四个人都是醉驾
拾海人 发表于 2023-8-23 10:17
依据我的理解,“检察院不予起诉”也就是没有到法院判处实际刑期(检察院不起诉应该有一个醉驾后酒精含量的 ...
你看清楚四个人都是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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