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人骑电动车违规,赔了15万
2022年6月2日,被告柳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骑行至太湖县徐桥镇某乡村道路红绿灯路口,在左转弯过程中,与汤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碰,造成原告汤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太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柳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力,未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汤某因该起交通事故受伤在医院治疗花费数万元,经司法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汤某为维护合法权益起诉到了法院。
2023年6月,太湖县法院徐桥法庭判决柳某赔偿汤某因非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5万余元,并承担相关的鉴定费和诉讼费。(倪敏)
确实有不少类似事件报道,骑电动车也应谨慎、慢行为主,人身安全为重。 另一视角:经常看到类似因纠纷送医的,可能有大部分属于小损伤,几十块钱可能就能解决问题的,一到医院就是几万块,,,什么检查都上,只要当事方提出,什么药都开一大堆,只要粘上边。也不需要医生的诊断与判断了。总之,最终受益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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