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不了别人,买房子前都是自己看好的,铁路早就在那了,买房前即使房子没做好你总要搬个凳子坐在那体会半小 ...
其实应该是问题,但不是个大问题。把这个问题放网上一公开,好么,不管噪音问题严重不严重,绿地新里城,二手房房价要降了,小区住户,可能还要责备那个把小问题搞大的业主。:lol
胡宜虎 发表于 2023-4-28 11:49
最大希望是政府主管部门能真正管起来,要有担当精神。就是当初小区开发建设环评通过了政府审批,但实际上居 ...
不同意你这个观点,因为这个房子当初卖时肯定就是比周边要便宜一些,而且因为路在前,买房人不可能眼瞎看不见铁轨,也不可能耳聋听不见火车声.更何况周边那么多人,就算开发商想隐瞒房子在路边上都不可能做到,所以买房人买房时肯定是已经知情的,并且占了这个便宜,已经得到了"知情权", "居民居住后发现了问题"这个问题说白了买房前就已经有心里准备了,只是还是超出了居民的心里预期.但这种吵闹行为,本身就有错,买房时已知情且占到了便宜,现在翻脸不认账了,有点不讲理吧. 何况这事和ZF根本就无关,纯是居民和开发商的正常买卖行为.没理由让ZF出钱帮这些居民,毕竟ZF的钱是全市人民的,不能给这些"已知情且占了便宜的"居民再次占便宜. 打个比方,那些买一楼和顶楼(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层)的住户是不是闹一闹也能让ZF出钱帮其解决一楼和顶层的固有问题??
qian4455 发表于 2023-4-28 15:35
不同意你这个观点,因为这个房子当初卖时肯定就是比周边要便宜一些,而且因为路在前,买房人不可 ...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正与老虎所说,房子不是想盖就盖的,盖房子前是要报政府主管部门就规划、环评、消防等各方面行政审批许可才能开工的,铁路建设在先,建小区时建筑物离铁路多远,采取什么隔离措施,有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都有规范的,政府部门是要依据法律和标准审核批准的,许可后才能开工,这就是监管职责,监管失职是负管理责任的。第二个问题是你回家找一找房产证,现在叫不动产证,封面是不是有一个大国徽,打开后看一看里面的红章,是不是某某市人民政府。你想一想,是不是你一生中所买的所有商品中,只有房产证政府给你盖章了,这就说明房产不是普通的商品,是国家的权利和政府的信用给你背书的。
房子有问题应该白纸黑字的写在购房合同那才叫“知情权” 。 要是有个某某人物住在里面什么都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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