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面小飞猪 发表于 2023-4-25 10:54:14

车库私自改成住房出租 大观区政府回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月21日王先生反映:龙门口小区11、12栋楼下车库,被改成了住房出租。

  大观区政府回复:经核查,该区域原设计为非机动车库,产权为该建筑房产公司,看车库老人与房产公司签订了10年合同,期间由于无法通过车库获得收益,老人自行将车库进行改造成住家。区消防大队要求当事人改造不得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法规,并对当事人开展了消防宣传教育。关于车库改成住房出租问题,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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