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石门湖水域到底归属哪里?
王先生来电反映:安庆市石门湖中心港一期工程侵占其所在村组滩涂湖面,希望政府出面确定被侵占滩涂湖面归属等诉求。对此问题,市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经查,关于石门湖码头用地争议问题,根据市资规局相关文件,石门湖水域系天然湖泊,其所有权为国家,1997年10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石门湖水域使用权归属山口镇村。2000年6月,原怀宁县土地管理局证明石门湖水域划定给山口乡山口镇村,作为集体养殖基地,发展渔业生产。2007年4月,安庆市人民政府市长接待日领导处理意见通知书明确石门湖水域的使用权、经营权归山口镇村所有,不受行政管辖权而调整。
山口镇村反映的滩涂湖面行政区划归怀宁县人民政府,因此该地块报批工作都是怀宁县有关部门开展的,目前部分征收款已拨付至怀宁县人民政府。山口镇村民就地块权属问题多次到施工现场及市信访局上访,市信访局于2022年11月18日组织怀宁县、高新区及市直部门会商协调,至今也无明确意见。根据市分管领导2023年2月14日的批示文件精神,关于安庆港中心港区石门湖一期工程有关争议一事,请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组织市资规局、市水利局、高新区、怀宁县、市交控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下一步高新区将主动对接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尽快牵头召开协调会,妥善解决好该地块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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