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子女抚养引起家庭纠纷 法官5小时耐心化解
两人还没离婚,就为了孩子的监护权打到了法庭。11月22日,宿松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内因子女抚养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原告苏某与被告邓某于2020年9月登记结婚,去年1月女儿出生。之后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苏某不想与邓某共同生活,于去年6月携幼儿外出租房居住,与邓某分居生活。7月,苏某因故将孩子送回邓某处,后邓某带孩子离开双方原租住地。8月,苏某向双方租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后撤诉。今年8月,苏某向宿松法院起诉离婚,邓某不同意,该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准离婚。期间,邓某拒绝将孩子送回给苏某,苏某多次报警或致电当地妇联求助,均未果。今年9月,苏某以邓某侵害其对婚生女邓某某的监护权为由起诉至宿松法院,要求判令婚生女邓某某的抚养权归苏某。
该案为宿松法院首例婚内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展开调解,婚姻家庭案件经验丰富的另一位法官也参与进来。两位女法官耐心劝解,又联合宿松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多方联动调解。历经5个小时,最终,双方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双方调解离婚。(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董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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