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保缴费可延迟至年底
记者从安庆市社保征缴中心获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今年年底前继续缴纳。根据规定,我市对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进行了延迟,对原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社保费,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进行了调整。
当下,市社保费征缴稽核中心已联合税务、银行等部门,正在采取点对点发送短信方式提醒。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据悉,安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共计5.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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