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发生一例死亡冒领养老金事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待人员死亡后家属不及时申报继续冒领养老金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江塘乡成功追缴一例死亡冒领养老金事件。2022年1月,江塘乡接到县城乡居保中心在日常稽核工作中发现的一例疑似死亡冒领数据。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经核查,城乡居保领待人员许某某于2014年3月死亡,因当时我县未实行殡葬改革,死亡信息掌握不及时,其家属心存侥幸心理冒领2014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养老金共计8790元。
为完成养老金追缴工作,乡劳保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多次入户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规劝其退回多领养老金,最终得到了死者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于2022年10月18日一次性退回多发的养老金8790元。
“为完成养老金追缴工作,乡劳保所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多次入户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解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规劝其退回多领养老金,最终得到了死者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于2022年10月18日一次性退回多发的养老金8790元。"
冒领本就违法,是违法就应有相应的处罚与追缴,完全可以责令退还,现在我们社保工作人员反过来要不遗余力地要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味呀。这属不属于过份弱势。属不属于徒增工作人员工作量。 简直是太可笑了。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 本帖最后由 随风而至 于 2022-11-4 14:23 编辑
14年4月到22年10月,共8年7个月,合计103个月。养老金8790元。每月8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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