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为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0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 705元/月·人。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 688元/月·人。
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 920元/月·人。
2.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 720元/月·人。
3.城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其中:集中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 750元/月·人、 450元/月·人、 60元/月·人,分散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 别为 525元/月·人、 300元/月·人、 45元/月·人。各县(市)可根据省、市相关规定,自行分档制定护理补贴标准。
上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2022年 7 月 1日起执行。
来源:安庆市人民政府官网
现实情况是目前的就业压力很大,社会上有一大堆失业着的、或“灵活就业”着的人群,他们没有人管,没有收入,更没有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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