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违规捕鱼被罚
7月25日,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结果公示:许*久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当事人2022年5月2日傍晚18时59分,在宿松县同马大堤36号碑附近长江支流水域省级江豚保护区内使用两根海竿(长线多钩)进行垂钓,捕获渔获物8.9千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葛*武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当事人2022年4月22日下午17时许,在宿松县同马大堤36号碑附近长江支流水域省级江豚保护区内使用两根手竿进行垂钓,捕获渔获物(黄丫、鲶鱼 )共1.3千克,渔获物已作无害化处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上述2人处以罚款;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来源: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钓鱼的现在都干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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