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姐弟为百万赔偿金走上法庭
6月24日,太湖法院受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的诉前调解案件。承办法官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成功调解案件,案件的快审快结,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亲姐弟关系,2022年5月,二人之父在浙江打工期间,不幸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打工单位赔偿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8万元,该款项全部汇入被申请人账户。后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分配赔偿款项的事宜,但均协商未果。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查看案卷材料及时了解案情。从法理上讲,兄弟姐妹都有分割这笔钱的权利,但是分割钱款事小,重要的是手足情深。承办法官本着减少当事人讼累,维护良好家庭关系的家事审判理念,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安抚双方的情绪后,承办法官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姐弟二人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的快审快结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将纠纷化于诉前、止于诉前,又修复了双方的亲情关系。(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周凤玲)
弟弟想独吞 姐姐不高兴了 很正常的反应啊、过去重男轻女、男的想要多一点也正常、不正常的是我父母、他们钱都给姐姐了、我没有得到钱、没有办法、父母愿意.............. 捂顏窺歲月 发表于 2022-6-29 20:05
从上面的文字描述看,你怎么就知道不是姐姐想独吞或多占呢?上面那么多字,可没描述出钱是在谁手里。
该款项全部汇入被申请人账户
捂顏窺歲月 发表于 2022-6-29 20:05
从上面的文字描述看,你怎么就知道不是姐姐想独吞或多占呢?上面那么多字,可没描述出钱是在谁手里。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亲姐弟关系
正常情况下应该给弟弟,姐姐拿了也是便宜了外人。 大嘴吃天下 发表于 2022-6-30 07:52
正常情况下应该给弟弟,姐姐拿了也是便宜了外人。
现在法律不支持这种说法、但是是过去老百姓的心态............
楼上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女孩子也有继承权,亲情上让这弟弟一点。弟弟给姐姐也是对得起良心就可以了。今生姐弟来生就不一定了。 一人一半比较合理 靠争或法院的判决得来父母的财产有意思吗。自己有能力挣来的才是王道。 确实挺没意思的,在我们老家所有家产啥的都是儿子的。 wjj11192226 发表于 2022-6-30 14:13
确实挺没意思的,在我们老家所有家产啥的都是儿子的。
这个都归儿子的做法也不合适,再多的资产,也是父母的留给所有子女的,大家协商分配完全可以。
捂顏窺歲月 发表于 2022-6-30 11:42
这只是一种行文描述,因为一般词汇都用“姐弟”而不是“弟姐”
那只能说用词不规范 如果是你说的这种情况 应该说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弟弟 这种纠纷一般都是
儿子认为所有遗产该归他一个人,女儿认为应该一人一半 产生的矛盾 本帖最后由 你好我也好 于 2022-7-1 09:58 编辑
大嘴吃天下 发表于 2022-6-30 07:52
正常情况下应该给弟弟,姐姐拿了也是便宜了外人。
那如果弟弟后来结婚只生了一个女儿,就应该把遗产留给侄子,不能便宜外人
wjj11192226 发表于 2022-6-30 14:13
确实挺没意思的,在我们老家所有家产啥的都是儿子的。
这种观念还是老一辈的重男轻女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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