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户口迁了,土地没了?官方回复了
桂先生是老峰镇老峰村村民,妻子户口从山湖村迁入,两边土地都没有。安庆市经开区管委会回复:
下线后,了解反映人之妻系山湖村潮祠组居民,户主为其父亲,2008年5月户口迁到老峰村。经村级工作人员与其父联系了解到,土地一轮承包时该户按8人分配田地,人均0.51亩,共4.08亩,因违反计划生育扣0.5人,实际按7.5人分配,共3.825亩。
1995年10月土地二轮承包时因三留五统、江堤兴修等承担费用偏高,其父要求退2.5人田地,共1.275亩,所以现面积为2.5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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