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量异常却未收到提醒?
图片6月14日,吴女士反映:用水量异常,供水集团公司没有提醒。市供水集团公司回复:经查,该户是双月12日抄表,公司按水表计量计费,按时发送水量短信,水费一直正常缴纳。该户于2021年12月首次出现水量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用户(系统登记的为承租户号码)。该户今年2月水量与上轮水量相近,且费用正常缴纳,公司默认为正常情况,未做水量异常提醒。今年4月水量超出前期用水量,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用户,一直无人接听。经上门查看,通过测试,认定内部存在漏水情况,并向邻居打听到业主号码,告知了业主异常情况。关于反映人提到的原登记电话号码为何更改为租户号码,为方便用户,公司更改号码业务,只需用水人通过电话或本人到营业厅,提供详细住址和姓名即可更改。
前期反映人拨打供水客服热线后,工作人员已上门,并告知可以协助反映人排查内部用水异常情况,反映人拒绝。根据规定: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因此,用户内部设施造成的损失应由用户承担。水量异常提醒是公司一项延伸服务,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但是未能及时通知到用户,说明服务还有提升空间,公司将认真总结,采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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