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swjjxs
发表于 2022-4-29 08:34:50
别吵了。关键是对不带头盔的二轮电瓶车是不是有法律处分依据,还有一个执行一部法律不能以损害另外一部法律为代价,这样有损法律的公平和尊严,执法关键点是个适度原则,不能过度。我感觉啊要是交警叫你带头盔你就带吧,而且小飞猪是转发的二道贩子,非官方第一首发布资料。仅仅凭一个记者获悉,不具有可信度或者是可信度不高。
听风2012
发表于 2022-4-29 08:51:23
本帖最后由 听风2012 于 2022-4-29 08:53 编辑
论事不论人 发表于 2022-4-28 12:54
这和多年前拉犯人游街示众有什么区别,法律上规定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头盔,并没有强制要求二轮电动车戴头盔, ...。。。。。。。。。。。。。。。。。。。。。。。。。。。。。。。。。。。。。。。。。。。。。。。。。。。。。。。。。。。。。。。。。。。。。。。。。。。。。。。。。。。。。。。。。。
听风2012
发表于 2022-4-29 08:56:23
戴头盔是为你好,为你家庭好,出了事故可以保护头,不至于大伤,也为别人好,把你撞成重伤,人家也损失大,为什么都有抵触心理呢?当然,至于四轮蟑螂车等,肯定也应该加强管理,这点交警部门是有问题。希望一并解决。
xuge768
发表于 2022-4-29 09:10:22
问一下有关领导,共享电动车在不在此列,如果共享单车排除在外是不是国标都排除在外,政府部门制定标准肯定会统一规范!
qqq163457
发表于 2022-4-29 09:43:55
青春无暇 发表于 2022-4-28 17:07
骑电动车的基本都是小市民,无钱无权的。单位的领导都是车送车接。哈哈,用一句话,搞的就是这些刁民!
你这样的思想很危险啊,小心被抓起来笑1000遍:lol
某LOVE
发表于 2022-4-29 10:39:21
说实话,我被交警对骑车人的安全这样持续紧抓不放所深深感动!放着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封闭四轮电动车不管不顾,专心致志地抓电动车戴头盔,这是对二轮电动车主多么深的爱护啊!我觉得只要是出发点是好的,还可以不择手段,比如对不戴安全头盔的人,可以电视认错、走街游行等等。什么?竟然还有人说这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向社会征求意见?可笑!为你们好不明白吗?
青春无暇
发表于 2022-4-29 10:45:19
qqq163457 发表于 2022-4-29 09:43
你这样的思想很危险啊,小心被抓起来笑1000遍
哈哈,说的都是实话,这些不戴帽子的,屡教不改的,不是刁民还是良民啊?!你的,大大的坏—坏!搞的就是这些刁民!
方绍典
发表于 2022-4-29 10:50:49
觉得都有道理,我就不发表意见了:lol
妙妙8238
发表于 2022-4-29 12:24:34
罚款最管用,发朋友圈还可以删除吧?
财旺
发表于 2022-4-29 13:55:14
"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可以不择手段."
这类的极端言论值得警惕啊。
芒果小妞
发表于 2022-4-29 14:47:15
还是戴着好
xiuluo4859
发表于 2022-4-29 14:59:36
jiangan323 发表于 2022-4-28 10:42
好极了,最好是通报到其所在单位和社区,如果屡教不改多次出现。可以与其信用等级挂钩
信用等级不是垃圾桶,不要什么都和他挂钩。
社会诚信的最后保障系统,和他挂钩越多,开的口子也就越多,漏洞也就越大。
为以后着想,这类先例还是不要随便开。
小城一家猫
发表于 2022-4-29 15:24:41
四轮车越来越多了。。。。。。。
chenheng99
发表于 2022-4-29 15:26:46
爱戴不戴,出了事死的是自己
安庆第一刀
发表于 2022-4-29 17:24:23
坚决支持,但同时也要求管理部门坚决打击4轮电瓶车,那是个什么玩意?现在在非机动车道横冲直撞非常危险!你们竟然还给他们发了牌子转正了,太不应该。
雨伞
发表于 2022-4-29 18:35:49
论事不论人 发表于 2022-4-28 13:12
执法者也要学学法了,这种执法方式仿佛又让我们回到文革时代,执法者的意识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请你们想一 ...
说的非常好!
ccgwxj
发表于 2022-4-30 20:41:42
本帖最后由 ccgwxj 于 2022-5-3 21:46 编辑
我骑自行车
小妖一枚
发表于 2022-4-30 20:42:06
一盔一带,不是我们地方想管吧?
sanmu
发表于 2022-5-1 05:48:13
感觉回到了四五十年前,有啥事叫单位来领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按法按规办就是,还搞计划经济满世界都是国企的那套。就是懒政!
旗杆街
发表于 2022-5-1 08:03:08
这个帖子发了好几天了,也看了好几天。也来说点看法。
旗杆街
发表于 2022-5-1 08:08:29
本帖最后由 旗杆街 于 2022-5-1 08:09 编辑
大家对处罚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都认为是必要的,说到底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至于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处罚方法,一直有争议,有些方法比如抓拍曝光,站在路口摇旗,还有这次的发朋友圈、告知单位等等,有些网友认为不妥。我觉得这些意见都是值得认真听取的。
旗杆街
发表于 2022-5-1 08:21:32
本帖最后由 旗杆街 于 2022-5-1 11:12 编辑
但有些说法值得商榷。比如说要求带头盔是因为与卖头盔的有利益输送,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还有说那么多的‘电蟑螂’不管抓住头盔不放,我觉得这就好像是说先把抢劫的抓完再来抓小偷。电蟑螂确实要管,要下大力管,但不能因此就不能管不戴头盔的。就好比小车司机酒驾要管,不系安全带的也要管,接打电话的也要管。
旗杆街
发表于 2022-5-1 08:26:59
至于说不戴头盔妨碍谁了,这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事说不定头盔能救人一命让对方司机逃过一劫。
寒涵
发表于 2022-5-1 10:10:08
对电蟑螂的态度的确诡异,最早出台的管理政策大概有10年了,很快也不了了之
西门雨
发表于 2022-5-1 15:37:39
寒涵 发表于 2022-5-1 10:10
对电蟑螂的态度的确诡异,最早出台的管理政策大概有10年了,很快也不了了之
看到大把上海居委会团购物资的行为,再连系到安庆老头乐的诡异态度,就很容易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