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 33起案件全部撤诉
2014年1月桐城某有限公司先后与33名当事人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双方约定原告将其名下的商铺租赁给被告用于经营家居及建筑装饰,合同期限自2014年10月日至2024年9月30日,被告分期支付租金。但自2016年10月起,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向原告支付租金。截止2022年2月底,被告累计拖欠33名原告租金60多万元。33名当事人多次追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调对接中心承办调解员收到案件后迅速查阅卷宗了解案件,考虑此案件涉企且当事人较多,遂成立两支调解团队,分头电话联系原、被告,通过电话、面对面等方式倾听双方当事人对纠纷的态度和意见。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对话,确定了案件争议的焦点,法官释法明理,兼具情理法进行规劝疏导,向被告宣讲法律。最终,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已全部撤诉,33起案件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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