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好友”因借款纠纷对簿公堂
抖音上相识,并在线下成为好友,却因借款纠纷对簿公堂,2月28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张某 (男) 起诉称,自2020年8月与被告周某 (女) 在抖音上相识线下见面后,周某数次以种种借口找自己借款,张某出于信任和同情,自2020年9月起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信用卡等多种方式借款给被告共计10万余元,被告前期还款3万余元,余款6万余元周某拒不偿还。而被告周某辩称,张某是通过先行转账的方式约自己出去喝茶、吃饭等进行娱乐消费,并不是所谓的借款。因原告证据不充分,被告拒不认可借款事实。
双方在庭审中争执不断。在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再次对此案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情绪激动,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终于力促原、被告达成调解,形成了最终的还款方案。
通过此案,主审法官告诫广大网友,抖音等短视频APP已成为大众喜爱的娱乐方式,通过互粉发展成为朋友无可厚非。但是大家务必擦亮眼睛,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不可轻易借款。
君子之交淡如水,像这种奔着目的交友真要不得 当下中国不管何种情况下,不借钱给人为上上!因为法律不能维护出借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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