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花都换证有着落,一年奔波终于有结果
2月16日,《热点关注》栏目报道了市民张先生向《1584政风行风热线》反映,自己住的石油公司宿舍征迁原址还建到迎江区水岸花都小区后,原“出让”性质的土地变成了“划拨”性质,张先生为此四处奔波、投诉无果。节目播出后,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召集征迁主体安庆市城投公司和反映人会商,会上就拿出了解决方案。
迎江区水岸花都小区“记者反映这件事情后,我们牵个头,把这个事情推动和落实。”2月18日上午,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召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科室会商后,又邀请了安庆市城投公司和反映人张先生一起进行第二次会商。会上,市资规局明确表态,要推动张先生的问题尽快落实。
“水岸花都开发建设单位是市城投公司,城投公司经过市政府批准,以划拨性质取得这块土地使用权。从登记机构的角度出发,按照材料来办证,没有错误,并且城投公司在建设完以后也办了划拨的大证。”安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张彤羚认为,“房屋本身没有关联性,只是我拆你老房子,还你新房子。”还建房的不动产权证不能延续以前老房的土地证。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部门不能擅自改变水岸花都小区的土地性质,给张先生颁发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性质的不动产权证。
“迎江区对曙光苑景30多户还建户,采取了退还土地出让金的方法,把过去征收的出让性质的房屋,出让金当时缴多少,原额退多少。曙光苑景的新房安置,按照政府批准的划拨用地办证,老百姓重新缴出让金,自然取得出让性质的不动产权证。”张彤羚认为,迎江区对曙光苑景还建户的处理方法可以推而广之,运用到水岸花都问题上来,由安庆市城投公司先退还征迁户的土地出让金,征迁户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变更新房的土地性质。
但市城投公司隶属的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光辉对此却持不同意见,他说:“比如他原来拆的面积是70个平方,按高层增加12%,他还有增购的,增购的部分他自己承担土地出让金,原来70个平方已经交过土地出让金的,我认为城投不应该再付了。”
刘光辉认为,张先生老房子的土地出让金并没有交到城投公司,所以退款也不应由城投公司承担,作为房屋征迁和建设单位,城投公司只能承担无偿增加的面积部分。“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该无偿给人家办这70个平方的出让证,至于增加12%面积的出让金,我们城投交。当时安置房屋,办证部门应该把土地出让金退掉,结果没有退,现在让城投再交一次,无论老百姓交也好,我们交也好,都交了双次。”
双方各执一词,但秉承“一改两为,把老百姓的事放在首位”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同安控股公司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张彤羚说:“按照容缺办理的方式,我们联系安置户将划拨性质的产权证办理为出让。同时我们跟政府报告,并向拆迁主体单位城投公司按照拆迁房屋实际面积以及无偿增加的部分追缴土地出让金。”
奔波了一年,张先生的问题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科科长胡俊宁通知张先生,可随时来窗口变更不动产权证。
回首这一年来的经历,张先生感叹,这个证办得容易,也不容易。
记者手记
在张先生的问题上,如果相关部门能设身处地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多思考,多沟通,把部门之间的矛盾先放一放,把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先办一办,张先生是不是就可以少跑很多路,少些烦恼和纠结?
如此看来,不说“不能办”、要说“如何办”。党员干部如果能俯下身子,下真功夫、出实招,再难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问题解决,不在一户,更在一类。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龚爱平认为:“张先生的问题是个性问题,又是共性问题。”造成类似问题的根本原因应该是,办事窗口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尚存“中间地带”,部门联动机制尚不够顺畅,政务服务流程、工作机制尚存一些漏洞与短板。在类似问题上,迫切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方案措施,打通工作壁垒,形成长效机制,让群众的合理诉求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就能直接得到解决。
安庆市新闻传媒中心903全媒体记者程佳 图/文
这个问题看出一个问题,城投公司不应该让民营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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