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拟出台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能挖掘
@淮南日报:《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就等着看戏笑难路的了 记得上世纪90年代国家就有相关规定了,好像是5年内不能开挖,如今恐怕更难实施了。 那就要在道路规划设计阶段预留大量的管涵和尽量多的过街通道了。 一定要追究集贤南路开挖的责任,新搞得路非机动车道搞成了什么样大家都心知肚明! 其实这文件的出台:很多人大包工头笑死了一条路修好了,3年后就可以挖了重修,赚翻了。 青春无暇 发表于 2022-1-20 10:43其实这文件的出台:很多人大包工头笑死了一条路修好了,3年后就可以挖了重修,赚翻了。
追究领导责任 查查可有腐败输送 有条例了就更有规律的按照条例来走起啊。懂吗 如今有河长制、林长制,也可以设个路长制,把路长和道路情况即电话号码记下,在路两边立个牌子,遇到没几年又挖的情况直接打电话给路长或监委会,看看是不是有点作用。 东方天韵到九一六这段路,平时很少有卡车,但这半里条路每年修一次,浪费资金,又影响居民出行,真正劳民伤财! 起码要设置10年或者20年的期限,三年太短,如此规定,就等着年年修月月修的“大安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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