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将小微水体整治纳入河长制 已清理漂浮物50余吨
12月22日,安广江堤迎江区长风乡新义村段外迎水坡,原本一处占地50余平方米的砖瓦屋不见了踪影。“根据市河长办要求,我们对大堤迎水坡30米范围内的‘四乱’建筑全部进行了清除。”该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10月份以来,迎江区河长办对标对表市总河长令,全力推进辖区内“五清四乱”整治。截至12月中旬,完成市总河长令交办的9处“四乱”问题整改,拆除乱搭乱建等面积150余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5吨。
该区还将小微水体河长设立纳入今年区级总河长令内容,建立27条沟渠、160座塘坝等小微水体“渠长”“塘长”名录,完成责任体系公示。同时开展小微水体整治,完成26处小微水体(沟渠、塘坝)整治,清理各类漂浮物50吨。
该区还在广泛征求居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出台《河湖长居民(村民)公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自觉行为予以惩戒。该区紧扣幸福河湖核心要义,完成8处市级幸福河湖创建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并对去年已创建的8处市级幸福河湖进行回头看。目前,该区正强化督导督查,抓实河湖“五清四乱”整治专项任务,运用“河湖长+检察长”等机制,确保专项行动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鲁国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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