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6”跨省市开设流动赌场案开庭宣判
9月6日,太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宣判“806”跨省市开设流动赌场一案,该案中被告人章某某、汪某某等十五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刑罚,并处罚金,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章某某、汪某某、阮某某、朱某甲、李某、阮某某、吕某、张某某在太湖县江塘乡、城西乡、晋熙镇、小池镇以及城西乡与宿松县交界处等多次合伙或单独开设流动赌场,每场邀集参赌人员采取利用麻将中白板和筒子进行“推筒子”比大小的方式赌博,庄家赢钱或满板,抽10%水钱非法获利。
法院认为,各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适当。鉴于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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