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铝超标!安庆一家早餐店主被判赔9.6万元
8月19日下午,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我原来不知道超量添加是违法的,现在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添加了。”被告李某这样说。
李某在大观区经营早点店,生产加工油条等早点。自2020年4月底开始,因天气炎热,李某为让油条更好地起泡,在加工油条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致使生产的油条铝残留量超标。经抽样检验,李某被检测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是标准限值的8.07倍,长期食用可引起慢性铝中毒,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李某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的不合格油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遂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安庆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8月19日下午,这起案件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组织质证,被告认可检察机关起诉的侵权事实,同意在安庆市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6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说:“过量摄入铝对人类神经系统、骨骼均有影响。油条是我们餐桌上很常见的食物,超限量使用明矾作为添加剂,导致铝含量超标的油条大量流入市场,危害百姓的身心健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责,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惩治此类犯罪行为,增强警示震慑作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媒体记者周国庆 通讯员张琼 丁延君)
执法必严很有公信力和震慑力。 赔偿金赔给谁? 店名都不公布,难道不想让受害的老百姓知道? 有段时间天天早上来一根http://app.aqlife.com/public/emotion/face_013.pnghttp://app.aqlife.com/public/emotion/face_013.png 锡麟街那家又正常营业了。对食品安全要零容忍,坚决取缔,五年内不得再从事相关行业。有钱,罚款这点小钱,饿不死店主。不然没有震慑力。这不,又一家。 “我原来不知道超量添加是违法的,现在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添加了。”被告李某这样说。 大家信吗?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yeyu 发表于 2021-8-25 15:46
赔偿金赔给谁?
公益金应该用在公益上
涉及到食品安全的,一定要公布店名 位置, 这新闻连个名字都没有啊。 他要重操旧业,我们老百姓怎么知道
最好查查所有的油条店 这种新闻发错了平台 看半天不知自己吃过那家早点铺子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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