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码头因环境违法被查处
7月23日,安庆市大观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对大观区2021年上半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一从事散装水泥装卸作业的皖河口路沙漠洲码头被查处。2021年上半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进驻安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查工作。督察组进驻期间,安庆市大观区共收到交办信访件12件,信访件主要涉及大气、水、固废、噪音等方面。截止5月底,所有信访件均已办结,共计行政处罚4起,金额150240元,约谈2人,相关办理情况及时在安庆市、大观区两级网站公开。
4月9日,大观区接到群众举报,皖河口路沙漠洲码头运输散装水泥,每天早八点前、晚五点后,扬尘污染严重,水泥落入长江,污染水体。接到交办件后,大观区住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十里铺乡政府第一时间共同对问题反映的安庆市港航轮船有限公司港埠分公司码头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发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检查发现,问题反映的4号泊位从事散装水泥装卸作业,建有1台双塔垂直螺旋输送式机,生产工艺为水泥运输船—输送机—水泥罐车,全程密闭管道输送,无泄漏,卸料口呼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未发现水泥洒落长江现象,现场扬尘不明显。但该泊位的另一处趸船正在进行散煤运输,装卸采用抓斗方式进行,装卸过程中有洒落现象,且厂区内车辆多为敞开式运输,未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物料泼洒,厂区部分道路存在少量散落粉煤。
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其厂区部分道路车辆运输存在散煤泼洒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
为了确保案件办理效率,做到立行立改,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进行了会商,并第一时间形成了处罚结果,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以4.69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本轮中央环保督察,企业已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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