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一干部挪用公款670余万,受审
6月17日上午,岳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某挪用公款案。2013年至2020年,程某先后担任某镇建设办主任、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职务期间,利用其经手、保管该镇保障性住房销售款的职务便利,将其保管的售房款用于其个人购买理财产品、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以及用于其个人家庭消费,涉案金额共计6746634.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与个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认罪认罚,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会好好改造,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县纪委监委、镇政府干部及部分群众现场旁听庭审,该案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两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
要钱不要命的官员为什么一直存在? 担任政 法 委员职务 关系没处理好? 快乐小贝 发表于 2021-6-18 17:02
要钱不要命的官员为什么一直存在?
因为要不了他的命几年就出来了
不是大事。会从轻处理。 大嘴吃天下 发表于 2021-6-18 17:44
因为要不了他的命几年就出来了
670万,够死刑了吧?
也算得上是小官大贪了,不严惩今后还可能出现这类犯罪,必须从严量刑,不许保释,如果法律在这些人面前太温情,那反腐无从谈起。 及用于其个人家庭消费?也是挪用?
搞不清贪和挪的区别了。
贪的钱也可以说是借的呀,全靠一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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