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司用房产抵工资,如今无法办证
6月17日马女士反映:原龙狮开发公司将一套房产抵做务工工资,现在无法办证。迎江区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的房屋位于迎江区龙狮桥乡红旗社区新河小区,主体为四层建筑,其中90平方归属其个人所有。该房屋由安庆市山城开发公司负责建设,其后由于债权转让各种原因,产权分别又有郊区防疫中心、龙狮桥乡人民政府、龙狮开发公司等不同单位所有。现反映人是2006年12月与龙狮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因原始开发单位为山城开发公司,与购房合同龙狮开发公司不一致,因此不动产中心未同意办理。下一步,辖区政府将安排专人与山城开发公司及涉及各单位进行对接,就反映的90平方房屋产权变化问题进行了解,同时协调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保障反映人可以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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