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条里添加超量明矾 当事人是否被提起公诉?
经营者在油条里添加超量明矾,让油条又大又粗又好看,但居民长期食用这样的油条会给身体带来伤害。6月11日,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在该院检察听证室联合召开听证会,对当事人李某某是否提起公诉做出了听证结果。听证会邀请了大观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当事人李某某在大观区一家农贸市场经营烧饼店,生产加工销售油条。自2020年4月底开始,他在加工油条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致使生产的油条铝含量超标。
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该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案件事实,阐述了检察机关鉴于李某某在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系坦白,且积极缴纳补偿金,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等。第二检察部主要围绕两个议题,一是当事人在油条中超量添加明矾的社会危害性,是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缴纳销售价款十倍的公益损害赔偿金。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分别发表了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李某某也对自己生产添加超量明矾的油条并以零售的方式卖给周边居民的行为感到后悔和愧疚,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国家食品生产标准来加工销售油条等食品。
参与听证的人员一致认为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起诉规定,支持对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了听证人员意见后,经过评议,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为了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通过对侵权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可以加大其违法成本,对潜在违法者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拟对此起食品安全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安庆新闻网
二中后门的不也是一样 现在哪家好吃的油条不加添加剂 有资料记载:中国人自宋朝起就开始吃油条了。试问:那时的油条用的是什么添加剂? 缴纳销售价款十倍的公益损害赔偿金?一根油条一块钱,十倍也叫十块钱赔偿金,震慑力不够。 对于食品安全,应该零容忍。罚,重罚,车子、房子,都罚掉,罚到他返贫。不然不足以震摄。你罚得不伤筋动骨,过一段时间,他又变本加厉把损失找回来了。 添加剂超标?标准是多少?谁定的标准? 1814328827 发表于 2021-06-17 10:59
添加剂超标?标准是多少?谁定的标准?
食品质量部门吧 捂顏窺歲月 发表于 2021-06-17 22:50
去年,在欧尚买过一次油条,问柜员是不是新鲜的,她说是,结果结账出来一吃,妈的哦,跟三合板一样硬,太不诚信了。另外,我很想知道,纯绿色油条究竟应该是怎么样的,到底是那种现了后就硬的,还是那种比较软的?
冷后催硬说明超标,发软说明正常。 炸油条放明矾是作为膨松剂使用,炸出来的油条才会蓬松。而且油条能否炸好,成败就在于原料中明矾与碱的配比,所以明矾在油条中有很重要的作用。不放明矾炸出的油条难看又难吃。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 :长期食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对人体伤害很大,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都会造成影响,对老年人的危害是老年痴呆发病率增高,明矾就是含铝的添加剂,并且吃进肚里是没有办法排出体外的,日积月累危害就有了,计量少也有大危害,国家已经禁止明矾使用于食品添加剂。
中国人自宋朝起就会在面粉中添加明矾炸油条了,并且明矾还是一味常用的中药,打豆腐点卤也有的用明矾,但那时候不知道明矾的危害,不知道危害不代表没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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