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近天,我省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今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15元。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确定具体发放数额。《通知》要求,发放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发放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负担,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按天计发,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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