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选择性执法是否得民心?
本帖最后由 弯弓之剑 于 2021-6-1 22:58 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然而关于市区部分路段对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中涉及的决定在我市市区部分主干道路对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实行限行交通管理,是否涉及选择性执法?
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属性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交法第39条之规定的机动车汽车也应该在禁止通行之列,而不单单是机动车之列的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禁止通行?反之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如果属于非机动车,那么电瓶车自行车也应该禁止通行。
交警部门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一部分车辆禁止通行,是否有选择性执法或针对性执法的嫌疑?
法律应该体现公平公正,执法更应该一视同仁。
新国标明确规定封闭三轮四轮属于机动车,汽车有保险有驾照,你有保险和驾照的话,我支持你维权!坚决反对歧视! 北京市汽车单双号出行都依据城市交通应急法案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没有法律依据的确实不好说。 不选择性执法也没办法吧,真要严格执法,路面上绝大部分电瓶车都要跑机动车道的,因为实属机动车,只是无牌无照而已.但现实交警允许电瓶车跑机动车道吗?同理,小三轮四轮同样原因.真让跑机动车道就乱了. 恼羞成怒了 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扯蛋吧,看看这些车都乱成什么样了,某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就在法律上抠字眼,有本事楼主带头跟交管部门打官司去,不要动不动就民意,那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不要代表大家, 民意?楼主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楼主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民意 你可以去起诉 看看怎么说:lol 我早就说了 这玩意要早禁迟了 这个社会都要乱楼主花了万把块钱心疼哦 楼主,赶紧打官司去,你有这么好的法律基础,不去告人家可惜了!加油加油啊! 咋又有人带表我了?
事先问了我意见没?
三轮,四轮电动车禁止通行?
我支持啊,我不反对啊 不要动不动就民意,民心,搞什么道德绑架,那只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 支持去法院起诉,不要在这里说民意,那只是你自己的意愿 起诉的话 带我一个 我觉得是深得民心~就是来的太晚~担心执行不彻底~ 有驾照、有保险我就支持你,没驾照、没保险别扯什么民意,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你谁也代表不了,别把自己看的多么高尚、伟大,整天到晚民意民意的,你跟那些“砖家”有什么区别。 说实话,电动四轮车无需用油,无需牌照,无需驾照,费用非低,如果国家鼓励,放开行驶的话,大多数老百姓都希望购买,这才是民心,因为民心是趋利的,是利己的。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法律必须考虑公共秩序和社会效率,必须限制一部分人的权利来保障社会的有效运作。当然楼主认为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到法院起诉,赢了是法律的胜利,输了也不会失去民心的。 老头乐三蹦子就象人家生了个智障儿,养也不是弃也不能。 我们可以不学法,当个当法盲也不怕人笑话。但是我们得有良知,基本常识要有:任何一辆封闭四轮电动车,其安全性远超过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和三轮,这是基本常识,不信把两者撞一次看看?有些人你有常识吗?你有良知吗?限、禁安全的,放行危险的,你有良知吗? 机动车有机动车的标准,非机动车有非机动车的标准。老头乐的标准是什么?就不要求国标了,行业标准有没有拿出来一个。 标题很吓人,但一看内容。老师会说:你跑题了。根本不是一回事。 邪神复活 发表于 2021-6-2 06:49
扯蛋吧,看看这些车都乱成什么样了,某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就在法律上抠字眼,有本事楼主带头跟交 ...
我同意。确实街上、小区里都混乱不堪。街上,低速乱窜。小区里,汽车全部都下地库,地面让出来,现在好嘛,四轮车越来越多。总体来看,驾驶这种车的,是少数人,不代表民意。从另外一个角度,不能全怪购买者、使用者,归根到底还是我们的社会治理管理还不是科学法制,当初就不应该允许生产、销售。
网兜 发表于 2021-6-2 10:17
我们可以不学法,当个当法盲也不怕人笑话。但是我们得有良知,基本常识要有:任何一辆封闭四轮电动车,其安 ...
你有常识吗?拿四轮和两轮比撞,你在机动车道开应该和汽车撞才对啊,在非机动车道两轮车确实不是你的对手,所以请老头乐们不要在非机动车道开,免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