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车,不卖不买、不开不坐!
不销售不购买不驾乘
这类车辆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也会加重事故损害后果。而且,此类车辆无法注册 登记上牌和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车人将个人承担治疗和赔偿费用。
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全这种车,不卖不买、不开不坐!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呵呵~~~~~~~~~~~~~~~~~~~~~ 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这样丧失的。 本帖最后由 清风2010 于 2021-4-6 11:29 编辑
一堆喷子3秒后即将到达战场 ZF不管,交警不管,凭什么让我们老百姓自己负责?
就是出了事,首先就应该找ZF负责,找交警承担,谁让你们不管的,你们要是管了,不让买,不让开,我怎么可能出事?我怎么可能撞伤人? 为什么不从源头开始管理,禁止生产不就可以。或者说可以生产,但是指定销售区域不也行? 路上太多了,已经管不了了…… 已经泛滥了
2018,227号,呵呵 最近不是已经在吹风了嘛,在屁民眼里是大事,在政府那里估计还没提上日程哦。 交警在管了? 你让政府,让交警怎么管,拆个棚子都有人讲话,什么电瓶车是弱势群体了,下雨不方便了,任何事情没有强制措施都没有办法管 光彩二期电动车市场 哪家不卖这个车?应该从源头管起。。 之前解释由于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该类车辆强制性标准,车辆属性无法界定。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到上路,交警处于末端管理。
这个原因可真是懒政了。。 希望不是空头文件,还有关于安全管理犬只的
这2个是民声 小瓶盖 发表于 2021-4-6 21:26
希望不是空头文件,还有关于安全管理犬只的
这2个是民声
先看文件时间再看满大街的电动车,是不是空头一目了然
我也是醉了,安庆这块的管理完全是靠自觉?! 既然有文件支持为什么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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