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mu
发表于 2021-3-17 18:22:04
很多机动车在有红绿灯路口有冲绿灯的行为,其实也是违规的,驾校教的时候,都是过路口人行道是要减速,观察通过。但实际很少有人做到。
jiangan323
发表于 2021-3-17 20:40:20
本帖最后由 jiangan323 于 2021-3-17 20:49 编辑
xiuluo4859 发表于 2021-3-17 11:42
撞飞十几米 这点怎么没人注意 这么大的动能 机动车当时的速度可想而知
那条路限速60.只要是60以内都是合法合规的,难道你让限速60的道路车子用龟速跑,就算车子速度在40以下,人才多重,车子速度,加上车重,几十米很正常,菱湖北路在这次拓宽之后的定位本来就是配合中兴大道的快速路网,希望交警尽快公布案情进展,包括车主有无违规行为再说一下一个机动车60公里时速行驶,急刹车的制动距离最少在9到15米左右,而且根据不同车子,不同路况。天气也有不同
shexyr
发表于 2021-3-17 21:53:33
sanmu 发表于 2021-3-17 18:22
很多机动车在有红绿灯路口有冲绿灯的行为,其实也是违规的,驾校教的时候,都是过路口人行道是要减速,观察 ...
在人行道也有红绿灯的时候,红灯亮起,行人必须止步,机动车冲绿灯有何不可??
shexyr
发表于 2021-3-17 21:54:50
西门雨 发表于 2021-3-17 08:56
骑电瓶车的是弱势群体,是安庆最低层的困难群众,虽然女子闯红灯,但建议交警人性执法,判定机动车全责,反 ...
话中有话啊。
badmusic
发表于 2021-3-17 22:14:50
本帖最后由 badmusic 于 2021-3-17 22:17 编辑
西门雨 发表于 2021-3-17 08:56
骑电瓶车的是弱势群体,是安庆最低层的困难群众,虽然女子闯红灯,但建议交警人性执法,判定机动车全责,反 ...
那要法律干什么?机动车这个时候如果全责要负刑事责任的。
badmusic
发表于 2021-3-17 22:20:30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这种情况该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一旦是主责就要入刑了。
网络小虫
发表于 2021-3-17 23:28:43
看看这么多回帖的,就知道现在开车的有多少了。
嘴角、丄揚
发表于 2021-3-18 01:23:26
愿逝者安息!
龙之韵
发表于 2021-3-18 11:33:47
现在菱北新修的道路,人行道设置的通过时间不合理,时间太短,正常的壮年人大步地走一次有时还不能走到头,我一般都还在中间部位等下一个绿灯,那就别再说有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了,一般的人在过了中线后,再到下一段路时就是闯红灯了,这样的设计不出事故才怪呢,大城市的较宽的路中间还有个安全岛,这在中间就安全了吗,不知可有路人看到这些,这些不改还会出事故的。
xsw603
发表于 2021-3-18 12:42:02
本帖最后由 xsw603 于 2021-3-18 12:43 编辑
西门雨 发表于 2021-3-17 08:56
骑电瓶车的是弱势群体,是安庆最低层的困难群众,虽然女子闯红灯,但建议交警人性执法,判定机动车全责,反 ...
什么强盗逻辑?没法可依?弱势群体是什么?有明文解释吗?自己不守法,出了事情喊弱势群体?真正的弱势群体是那些合法利益被侵犯了,还被一群人冤枉的人!这个交通事故没那么多群体说法!谁违规谁担责!都这样天天喊弱势强势了,那就不要有法律了!谁哭穷哭的厉害谁就是王者!——当然,如果你说的是反话,那上面的话就是对那些天天喊弱势群体然后继续走歪路的人说的!
爬爬的爱
发表于 2021-3-19 10:54:48
西门雨 发表于 2021-03-17 08:56
骑电瓶车的是弱势群体,是安庆最低层的困难群众,虽然女子闯红灯,但建议交警人性执法,判定机动车全责,反正机动车有保险,电瓶车啥都没有,不能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吃亏。
你这正话还是反话?如是反话建议加
安庆平安搬家
发表于 2021-3-19 12:02:04
西门雨 发表于 2021-3-17 08:56
骑电瓶车的是弱势群体,是安庆最低层的困难群众,虽然女子闯红灯,但建议交警人性执法,判定机动车全责,反 ...
你这个想法,就更纵容了行车电瓶车等闯红灯的概率!有个新闻讲的就是广东人在欧州开车,由于对方有优先路权,自己一家人全部丧生,交警判定广东人全责,并且还赔偿对方的车损,法律就是法律,不能都拿人情来偷换!人人都遵守交规了,丢生命的事可能会没有了!
zmj2029
发表于 2021-3-23 09:41:36
看了这么些留言,感慨万分,真的网络上什么奇怪的思想理论都有。
我觉得规矩面前理应人人平等,无论是开车的走路的骑车的,闯红灯,超速,酒驾这都是破坏规矩的行为,不能因为哪一方显得弱势就打破规矩偏向某一方,否则要制定这些规矩是没有意义的。
中国现在的规矩非常容易动摇,碰瓷的,拆迁问题,交通纠纷这些事情里面体现得淋漓尽致,都说国内法律法规体制不完善,我觉得不完善的是人的思想,不是制度。
现在来说,什么骑电瓶车的就一定经济能力比开车的差,这点我压根不认可,在安庆这种小城市里,有时候骑车比开车方便,很多人家并不是用不起车,而是一些短途骑车明显更有效率。
我老婆天天骑电动车上班,我开车上班,她的收入比我高二倍不止,真奇妙!!!
xujia123
发表于 2021-3-23 16:22:00
闯红灯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