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太湖一5岁女童下车后被撞伤,交警认定三方担责
2021年1月22日13时许,安庆太湖,一辆校车停在路边,车上下来一名女子和一女童且由校车车头处横过道路时,被从校车车尾方向行驶过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在地,女子和女童受伤。经警方调查后认定,该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戴某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力,在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及时减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随车护送孩子的女子王某牵女童由车头处横过道路,且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力,未能确保安全,负次要责任;校车驾驶人汪某停车时未按规定打开校车上的停车标志,未能对后方来车进行有效提醒,负次要责任;女童李某,无责任。
安全提醒:驾车、骑车遇路边车辆停靠时,务必减速,注意观察,遇行人通过,主动避让;乘客上下车后,尽量从车后方通行,要与车辆保持足够距离,不要处在车辆盲区内,同时要观察车后方来车,确认安全才可通行;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是校车通行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http://mgpic.aqlife.com/video/20210301/161458653407977_118.mp4
我觉得 那女的 应负主要责任, 鬼探头 人家哪里躲得及?
骑车的人 老远看到人,没减速 那才是主要责任。 这近距离突然冲出来的, 汽车都刹不住。 她就不应该跑出来 这女的自己已经看了一眼,应该看到这车过来还敢往前走,可怜了孩子 开车最怕鬼探头~见到有大车停在前面不减速观察就直冲~这种人忒害人了~ 太湖交警真是瞎判。从画面看,应该家长是主责,驾驶摩托的人负次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