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
本帖最后由 E网小安 于 2020-12-23 15:38 编辑上图这些车辆,就是社会关注的“封闭低速电动车”,它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老年代步车。商家销售时宣称不用上牌不要驾照。
别再被商家忽悠看看法院的判例
2018年3月14日上午,太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2017年4月25日15时许,太湖县晋熙镇陈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四轮电动车,被交警现场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高达104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测,结果为95.63mg/100ml。查询发现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司法鉴定,其驾驶的无号牌四轮电动车属机动车类纯电动汽车,其行为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8年3月14日上午,太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我国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实施目录管理制度,对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按规定注册登记后,上道路行驶。而现在市场上老年代步车并不在《公告》范围内,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办理牌证。
★这类车辆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也会加重事故损害后果。而且,此类车辆无法注册登记上牌和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单方事故,还是与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都会因此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
去年在河北张家口市,一位老人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失控,撞向行人,导致11人倒地受伤,其中6名为附近学校学生。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车辆早已禁止销售
致电动车和燃油摩托车经营户的一封信
市区各电动车和燃油摩托车经营户:
为构建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保障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安庆城市品质,市政府决定开展以“杜绝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规范限行,逐步淘汰”为目标的市区低速电动车(含三轮、四轮)和非标燃油三轮摩托车综合治理。为此,请你们从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低速电动车和非标燃油三轮摩托车产品,不违法拼装、组装、改装上述车辆。
7月份,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庆市公安局、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市区低速电动车和非标燃油三轮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望广大经营户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我市电动车和燃油摩托车的市场秩序。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6月24日
安全是自己的商家只讲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遮风挡雨却不会告知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产品广大市民朋友请不能将此车作为接送孩子工具或向老人表达孝心的礼物驾乘这类车辆只会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事故追悔莫及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严管? 估计后期要办车牌 外地都是这么搞得 补办车牌算啥,关键是等路上车再多一点,就可以罚款啦,一次2000就够了,可以罚不少次。 本帖最后由 22345 于 2020-12-24 08:39 编辑
既然早在2019年6月就发过文件,为什么商户一直到现在都要在向社会大量销售?
说明:1、政府部门懒政;2、有钓鱼执法之嫌。
另外,有位老人曾经于购买前,在集贤路二环路口交警岗亭咨询过某交警:这种车是如何管理的。该交警回答说,只要在慢车道上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就行。
http://app.aqlife.com/public/emotion/face_003.pnghttp://app.aqlife.com/public/emotion/face_003.pnghttp://app.aqlife.com/public/emotion/face_003.pnghttp://app.aqlife.com/public/emotion/face_003.pnghttp://app.aqlife.com/public/emotion/face_003.png 光彩都卖疯了 文中已经说了,这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产品,那为什么允许销售?如果这个问题无法做到正面回答,说其它的哪来的底气? 22345 发表于 2020-12-23 19:13
既然早在2019年6月就发过文件,为什么商户一直到现在都要在向社会大量销售?
说明:1、政府部门懒政;2、 ...
是的 我买的时候 店家也是这么说的 不要在快车道开 遵守交规就没事
不从源头上去管,老百姓买车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吗 只是下文件,不去落实,工作作风还是流于形式。这些年各种活动也开展不少,怎么还是说归说,做归做? 《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中,地方警察的执法依据在哪里?如果相关地方涉嫌滥用职权,北京市律师协会一位资深律师认为,政府整治交通本无可厚非,但若利用行政强势地位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发起集体诉讼,实则有滥用法制资源、干预企业自由竞争之嫌。政府部门对于新生事物的出现应该是尊重百姓需求、尊重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而不是强力打压,粗暴执法。
《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中,执法依据在哪里?否则涉嫌滥用职权。 关于四轮电瓶车 我个人看法如下:
1、首先生产厂家出来的产品,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不能一味禁止,在后疫情时代,商家本来就很艰难,这样大批车子卖不出,损失巨大!同时老百姓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于安庆老百姓也就是两三个月工资的钱,说不给上路就不给上路,也不近情理!
3、车子肯定要上拍照,比如绿牌之类的!再次开这种四轮车的人,必须要有驾照,比如D照或者E照以上! 光说不做,空头白纸 驾驶人员取证,车辆上牌,这样就容易规范管理了。 没看到管理啊 真要扣车执法甚至拘留,肯定又有人说怎么对待弱势群体的。真的要实行机动车那里上牌、考证,又有人说这是乱收费,坑老百姓的钱。 badmusic 发表于 2020-12-25 12:07
驾驶人员取证,车辆上牌,这样就容易规范管理了。
走机动车道给机动车造成困扰吗? 老头乐车主他们可不会买保险的:lol
此事到底该怎么办?我认为关键在于国务院如何操作。 想当初电瓶车出现,上路时一片骂声,而今电瓶车大街小巷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在使用,可以说铺天盖地势不可挡。不知道有那么一些人就是对这些新事物看不惯,过不去。当然对于电动车使用者进行必要的交规教育,遵守交规行驶也是非常必要的。 枫影 发表于 2020-12-28 13:24
想当初电瓶车出现,上路时一片骂声,而今电瓶车大街小巷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在使用,可以说铺天盖地势不可挡 ...
知道你买了车,多开车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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