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28 21:10:40
你好我也好 发表于 2020-11-28 20:10
这个责任你要找个人而不是单位
合同约定是与单位的交易,盖的是单位的章,货送到单位办公室和单位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单位应付这个款,天经地义,不是与单位里面的军官个人做业务,如果与个人做业务,也不需要送到单位办公室,也不用盖单位的章,想推卸责任是不可能的。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28 21:18:32
你好我也好 发表于 2020-11-28 20:10
这个责任你要找个人而不是单位
单位门口都有哨兵把守,进出车辆都需要登记,不能随便进出的,何况13家商户不断的送货进来,达上百笔交易,安庆边检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28 21:32:04
刘磊是现役军官,在单位经常从事采购活动,合同约定的是单位,货已送到单位,军官在单位内部违法犯罪,是单位内部的事情,商家并不知晓,与商家无关。
你好我也好
发表于 2020-11-28 22:47:51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28 21:32
刘磊是现役军官,在单位经常从事采购活动,合同约定的是单位,货已送到单位,军官在单位内部违法犯罪,是单 ...
法律只看合同,你的合同上没有单位的公章就不能代表单位行为。所以你这个案子只能找个人索赔,你得起诉对象换成个人,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看看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29 12:23:25
给我们13家商户造成重大灾难,13家商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民不聊生!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29 14:52:32
选择网址,打开链接,即可查看。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29 20:32:47
18年的案子转眼就到了2021年,我们一直在等。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30 09:51:01
你好我也好 发表于 2020-11-28 20:13
法院判决没有问题,关键是那个章,不能代表单位
表现代理完全成立!2018年1月8日安庆边防检查站在移动公司申请书上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庆边防检查站执勤业务一科的章,被我们发现后,在法庭上还出具假的证据,企图瞒天过海,欺骗老百姓!单位对公用的就是业务科的章,这业务科的章就是代表单位的,单位要负全部责任!应该支付所有商家的货款,单位不是用来犯罪的场所!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30 09:55:16
一审判决错误,中院发回重审,彰显法制还是追求公平、正义的!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30 09:57:03
你好我也好 发表于 2020-11-28 20:10
这个责任你要找个人而不是单位
单位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单位军官在单位内部违法犯罪,是单位内部的事情,与商家无关!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30 10:04:06
你好我也好 发表于 2020-11-28 22:47
法律只看合同,你的合同上没有单位的公章就不能代表单位行为。所以你这个案子只能找个人索赔,你得起诉对 ...
合同上盖的章单位已经对公使用了!合同上盖的章一样有效!单位应负全部责任!单位出事了,狡辩推责是行不通的!人民不会饶恕!法律不会饶恕!法律追求的是公平、正义!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30 11:27:05
安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在对公业务中国移动申请书上盖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庆边防检查站执勤业务一科的公章,与13家商户所签合同盖的也是此类公章,单位要负全责!人民不容欺骗!法律不容挑战!
弯弓之剑
发表于 2020-11-30 12:12:22
这个章看着就像假章,楼主估计被骗了。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30 12:51:56
弯弓之剑 发表于 2020-11-30 12:12
这个章看着就像假章,楼主估计被骗了。
公章是真实的,已经单位、公安、法院确认过了。
xiehao1112
发表于 2020-11-30 15:27:36
支持的 顶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1-30 18:38:03
累,百姓累;苦,百姓苦;人间正道是沧桑!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1 09:54:33
刘磊是安庆边防检查站的一名军官,原来在安庆边防检查站从事采购工作,刘磊前期代表单位与合肥安之盾箱柜有限公司,安庆羿隆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迎江区鑫瑞网络设备经营部,上海启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供应商从事采购活动对公转账更加说明刘磊有替单位对外采购的权利,给我介绍业务的黑猫安防梅老板业务也是安庆边防检查站军官刘磊联系负责的,而且军官刘磊有进入边防站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转帐的权利,有许多转账的界面更加说明安庆边防检查站刘磊有采购的权利,上面其中好几家都是安庆边防站的受害者,事情发生之后,单位却故意否认刘磊采购,事实胜于雄辩,而且上海申欧前期由安庆边防检查站军官刘磊联系负责卖给安庆边防检查站的交换机36000元,都没签合同直接开发票对公转账了,这次的款也没给,表现代理完全成立!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1 10:43:57
刘磊前期就是代表单位对外采购,单位应负全部责任,而不是推脱。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1 14:29:21
安庆边防检查站受害者黄山中宏这个对公转账都是没有合同的,直接对公转账了,公道自在人间!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1 17:42:52
表现代理完全成立,单位应负全部责任!应该偿还13户商家的货款。
xiehao1112
发表于 2020-12-1 23:25:18
期待公平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2 12:37:12
商家送货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时的照片,安庆边防检查站故意说人像看不清楚,事实很清楚。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2 16:01:26
行政服务中心是为老百姓服务的窗口,是老百姓办事最放心的地方,表现代理完全成立!安庆边防检查站应该支付商家的货款。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2 18:12:53
我们期待公平、正义!
阳光数码
发表于 2020-12-3 09:05:24
本帖最后由 阳光数码 于 2020-12-3 09:06 编辑
军官刘磊用安庆边防检查站登录宜采商城寻找商家信息,找到安庆市通用家具有限公司徐总的电话号码,也说明军官刘磊有采购的权利,表见代理完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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