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遮阳雨篷的通告
安 庆 市 公 安 局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遮阳雨篷的通告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篷(含遮阳伞和遮风前挡,下同)改变了车辆外形尺寸,降低车辆稳定性,影响驾驶人安全视线,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整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法销售或加装电动自行车遮阳雨篷。
二、严禁驾驶加装遮阳雨篷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三、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加装电动自行车遮阳雨篷行为,公安机关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遮阳雨篷上道路行驶(含路侧停放)的,一律当场强制拆除和收缴,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拒绝拆除或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电动自行车。
四、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我只好撑起我几十块钱的伞了 我看见十字路口有被丢弃的雨棚;P 第一条就很搞笑,销售雨棚的真的处罚了吗?
电动自行车到底又是怎样的定性?有的电动车有脚踏(没电了可以脚踩的那种),有的没脚踏(没脚踏的就不能叫自行了吧?),有2轮,有三轮,有四轮,有的是出厂就有,是不是拆不拆警方说了算? 支持警察拆蓬子 无非是文明城市复评之前的形式,2017年就出过类似的文件,形同虚设。不控制源头,抓几个现行,拍几张照片,如同隔靴搔痒。满街的四轮电动车,怎么不管管? 很佩服那些四轮的,还逆行 立马电动车出厂自带篷子,能买吗? 36度的天气拆篷子,真辛苦交警了,保佑你们 本帖最后由 败走1宜城 于 2020-8-6 00:05 编辑
江苏8月1日开始骑电动车要求戴头盔,第一个违章的是安庆的…
这个决定我支持,我只想胆小的问一下,四轮电动车出台的法规执行了没? 一百个支持,在一线的交警协警同志们辛苦啦!!! 四轮电动车,赶紧加强管理。这种车子今后又成大问题。有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等领导、上级发话?这种车子只能限定在特定区域,内部场间使用代步,不能上机动车道。 这份文件早在2016年就已出台、生效,为什么后来不了了之?难道整治电动车加装雨棚,这种隐患极大的封闭式电动四轮车就得不到根除?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的执行力度在哪里?
527140231 发表于 2020-8-6 10:56
这份文件早在2016年就已出台、生效,为什么后来不了了之?难道整治电动车加装雨棚,这种隐患极大的封闭式电 ...
是的,当时还到处造势宣传,突然就这么没用了,很是奇怪!
四轮电动车,和电动车雨棚,乱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都应该一并处理 四轮车的呼吁声挺大的啊~~~~~~{:face_091:} 四轮车太霸道了
真希望一刀切下去 四轮车赶紧整治吧,路面上小区里越来越多了,一点都不安全 二轮车也很霸道,建议全部考证上路,不懂道路安全法一律不给上路。四轮电动车支持上路,但要持驾照! 任重道远 发表于 2020-8-7 10:22
二轮车也很霸道,建议全部考证上路,不懂道路安全法一律不给上路。四轮电动车支持上路,但要持驾照!
考只是一种手段,关键要靠自觉,如果一味的为了自己方便而置道路交通安全于不顾,即使考了驾照,如果没有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迟早还是要出事。
交警在辛苦的拆篷子、挨骂,商户在拼命的装棚子、赚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第一条(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法销售或加装电动自行车遮阳雨篷)完全不作为,认真做事的一直在挨骂,不做事的只是在文件上盖个章就算完成任务,就像前几年出台的管理三轮车、四轮车的文件一样,最后都不了了之。所有人都知道管好源头才是关键,最后好像所有人都在装傻,都在说交警城管没有管理好。 电瓶车蓬,前段时间整治不坚决,因此死灰复燃。有些人被交警拆掉以后又重新安装。 任重道远 发表于 2020-8-7 10:22
二轮车也很霸道,建议全部考证上路,不懂道路安全法一律不给上路。四轮电动车支持上路,但要持驾照!
走路更霸道,要不要走路也考个证,四轮电动车有照就能上路?一个薄铁皮包的玩意,就不要上路害人了! 江中飞人 发表于 2020-8-8 11:43
交警在辛苦的拆篷子、挨骂,商户在拼命的装棚子、赚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第一条(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 ...
那个职业不辛苦?中国人大部分都辛苦,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辛苦吗?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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