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 发表于 2020-6-24 13:14:13

可可看看 发表于 2020-6-23 21:24
安庆是行人和非机动车共道,定了禁止逆行对面就应该永远亮红灯。交警忘记了打开了绿灯,大家不要见外。

我也是这么认为,是绿灯就应该准许通行。不准通行就应该永远亮红灯,不能说忘记了,这不是一天两天了,应该有好几年了吧。

阳光沙滩船长 发表于 2020-6-24 13:17:43

奇葩,逆行骑车有理!

拼车 发表于 2020-6-24 13:41:03

阳光沙滩船长 发表于 2020-6-24 13:17
奇葩,逆行骑车有理!

奇葩,绿灯不准通行。

东门人1 发表于 2020-6-24 14:23:51

楼主我支持你,既然有自行车绿灯就是可以走的,要么就取消

aqba 发表于 2020-6-24 18:53:47

下来推着走就行了

独行客 发表于 2020-6-24 20:48:39

也遇到过的,当时也问了交警,既然是双向绿灯的,为什么不能通行?交警也是说不出所以然的。然后我就特意在斑马线路口看了一会,行人过马路的绿灯是两个绿灯,上面是一个圆的,下面的是个绿色的自行车图案代表非机动车。简单的事,既然是要求单向通行就不该双向亮绿灯,安庆市区的这个要求不知道是哪些人拍脑袋的,害人啊

大叔222 发表于 2020-6-24 22:05:34

拼车 发表于 2020-06-24 13:09
谁说绿灯是给行人走的?那个自行车标志就是非机动车通行标志。
你的意思过斑马线非机动车下车推行就可以?下次试试。

骑车不可以逆行,包括过红灯。行人暂无法律规定。(法务规定即可为,而电动车从严格法律上来说,过马路斑马线需要推行,平时顺行过马路骑行没人管,其实是国家没有严格执行法律,但是法律有规定过马路应该推行,只是没执行。就像开车抽烟是禁止的,法律规定开车时不得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而抽烟就是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之所以没处罚,是因为没严格执行这项法律。)

wangws 发表于 2020-6-25 06:1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wangws 发表于 2020-6-25 06:20:21

很明显,严格来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需要下车推行

可可看看 发表于 2020-6-25 13:17:55

拼车 发表于 2020-6-24 13:14
我也是这么认为,是绿灯就应该准许通行。不准通行就应该永远亮红灯,不能说忘记了,这不是一天两天了,应 ...

说交警忘记了是开个玩笑。到大城市看看,人家斑马线是人行道,旁边另设非机动车道,各设指示灯。安庆是个小城市大家只能按本地交警说的做。

独行客 发表于 2020-6-25 13:48:13

如果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法律规定需要下车推行,就该明文大力宣传一下,且适当延长过斑马线绿灯时间

一叶小舟 发表于 2020-6-25 14:43:11

推行可以,问交警也是逆行,
明明过一个路口,非让你绕三个红绿灯!

我爱钓鱼 发表于 2020-6-25 18:32:05

小妖一枚 发表于 2020-06-23 17:13
向交管部门投诉,或者打110,劝导员有什么权力阻止?哪怕是错的,劝导员最多也只能劝?

你也不想想是谁劝导员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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