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庆市宜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贤华终审裁定获刑三年十个月
本帖最后由 E网小安 于 2020-6-11 08:45 编辑犯罪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受贿次数累计达到上百次。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原安庆市宜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贤华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程贤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程贤华, 1962年3月5日出生。原系安庆市宜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任安庆市宜秀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宜秀区区委副书记,期间兼任安庆市宜秀区都市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住安庆市迎江区。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于2019年4月8日被安庆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同年6月27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在一审时认定: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程贤华利用其担任宜秀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及宜秀都市产业园项目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3.9409万元。
一审法院原判认为,被告人程贤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83000元,并与其特定关系人张某共同收受他人财物156409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部分系共同犯罪。认定被告人程贤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程贤华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八十七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原审被告人程贤华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可怕的是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 本帖最后由 转瞬 于 2020-6-2 18:07 编辑
还是判轻了,贪污受贿,包括行贿的都要严厉打击,一定要让它们感觉到代价巨大,它们才会怕!社会的不公平就是这些人造成的。。。
出来后又是一个好官 现在的所谓的人民公仆已经已经深深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真真正正的要查起来,一查一大把,一查一个准……,其实老百姓才是最清廉的 隐性方面的各种形式的腐败才是百姓头上的浑水摸鱼,老百姓必须要完全感受到所有开支所有事物安排的合理知情点点滴滴……,其实说这么多,终将一句话,行政部门也要裁员啊!太多的鸡飞狗跳了 学越南,打破铁饭碗,一律合同制,能进能出:lol 何苦呢?生不带来死带不走,不过到了那个位子就 我一个朋友在大桥办为了家里的一些事从去年下半年跑到今年现在也没有处理好,一直都在推卸责任和相互包庇,而且事情的缘由很简单也很受委屈,就是不按常规处理,然而现在以前的一把手和一部分经手的人都调走了,像这些哄骗老百姓的公仆肯定深受上级的宠爱。而且他已经…… 。 估计守口如瓶 是的,就是弘阳地块他都怀疑是官商勾结,损害百姓利益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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