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7、8号
本帖最后由 缇娅 于 2013-5-5 16:50 编辑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庆国土出字7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3年04月12日 至 2013年04月24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庆国土出字[2013]7号地块位置位于大桥开发区独秀大道东侧商业地块以东、C-20-2地块以南、晴岚路以西、C-20-4地块以北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4.583754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11805
受让单位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庆规(业)57号《关于大桥开发区C-20-3、C-20-4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87号《关于大桥开发区C-20-3、C-20-4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 1土地开发强度: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5%。 2建筑退让与间距:(1)退让道路红线:振风大道低多层建筑≥15米,高层建筑≥20米;晴岚路低多层建筑≥6米、高层建筑≥10米。(2)建筑间距等未尽事宜遵照《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宜政办秘73号)执行,同时须满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规定要求。 3地块建设须满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护、水利堤防等方面规定要求。 4其他遵守事项应严格按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条件规定执行。
备注:
二、公示期:2013年04月24日 至 2013年05月06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安庆市市府路10号
邮政编码:246000
联系电话:0556-5328584、0556-5839221
联 系 人:涂婷婷、杨辰晖
电子邮件: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04月27日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庆国土出字8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3年04月12日 至 2013年04月24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庆国土出字[2013]8号地块位置位于大桥开发区独秀大道东侧商业地块以东、C-20-3地块以南、晴岚路以西、振风大道以北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1.09707出让年限40年成交价(万元)2565
受让单位安徽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庆规(业)57号《关于大桥开发区C-20-3、C-20-4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87号《关于大桥开发区C-20-3、C-20-4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 1土地开发强度: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 2建筑退让与间距:(1)退让道路红线:振风大道低多层建筑≥15米,高层建筑≥20米;晴岚路低多层建筑≥6米、高层建筑≥10米。(2)建筑间距等未尽事宜遵照《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宜政办秘73号)执行,同时须满足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规定要求。 3地块建设须满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护、水利堤防等方面规定要求。 4其他遵守事项应严格按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条件规定执行。
备注:
二、公示期:2013年04月24日 至 2013年05月06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安庆市市府路10号
邮政编码:246000
联系电话:0556-5328584、0556-5839221
联 系 人:涂婷婷、杨辰晖
电子邮件: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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